关于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与管理的通知

2018年4月17日   点击人次: 1980   

江中招就字[2018]4

 

关于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与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

当前我校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正处在“奋战一百天,实现三确保”的关键阶段,根据省教育厅2108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和《江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综治工作要点》,为切实做好学校综治工作,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毕业生人身财物安全,促进我校毕业生安全、顺利就业,现就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与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生法律法规教育

各学院要通过微信、QQ、宣传栏、主题班会、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毕业生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求职安全知识的学习宣传, 使毕业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对各种社会招聘信息的分辨力,认清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求职进行非法活动的欺诈性、隐蔽性和危害性,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保持与毕业生的密切联系

1、各学院要将外出求职毕业生的登记制度纳入就业工作的日常管理范畴。毕业生要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各学院要妥善保管毕业生请假单。

2、毕业班辅导员要实时掌握每一位毕业生的去向和现状,要通过电话、邮箱、QQ、微信等方式与毕业生保持不间断联系,按要求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班级情况。

3、毕业班辅导员要在每周五之前向就业干事反馈毕业生就业信息。就业干事及时通过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与监测系统上传或更新毕业生就业信息,反映毕业生就业状况

三、告知毕业生就业安全防范重点

各学院应重点提醒广大毕业生从以下几个方面增强就业安全防范意识:

1、联系招聘单位时,应多方面、多渠道详细了解单位情况及背景,看看是否正规,如单位业务范围、规模、地址、各种联系方式(尤其是固定电话)、官方网站,以及招聘条件、招聘流程、报到程序等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或单位所在地工商部门求证其合法性。对于网络招聘或其他非正式渠道获得的就业信息,要特别注意调查其真实性。

2、在外出参加单位面试时,应将面试地点及时间、对方及自己的联系方式、行程安排等信息告知家长和学校(尤其是辅导员、同学),并保持联系通畅。应选择在应聘单位办公地方和正常上班时间接受面试,并通过对方的办公电话进行核实。若招聘单位面视地点选择宾馆等临时租借来的地方,要高度注意,谨防上当受骗。接到面试通知时,要问清对方的办公地址和固定联系电话,若招聘单位只有手机单一联系方式,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3、应保护好个人信息,尤其是家庭电话、家庭详细情况等,防止个别不法单位通过虚假招聘获取毕业生个人信息,并蓄意诈骗。

4、不要轻信所谓的电话面试,如条件允许,可进行实地考察,或委托在当地的亲戚朋友、同学进行实地考察,面试时最好结伴前往。

5、正规企业招聘,一般不会收取毕业生的费用(报名费、培训费、体检费、服装费等),不会扣押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要谨慎分辨,如发现疑点,应果断拒绝。

6、如招聘单位承诺的报酬非常优厚、职位级别较高的,要提防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一旦发现招聘单位有欺诈等违法行为,应马上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公安部门报警,寻求法律保护。

7、要特别加强对传销组织的警惕,如遇到某个单位(甚至是某位很好的朋友、同学、亲人)对你非常主动,把加盟后的前景说得异常振奋人心,并要求介绍朋友或同学一同加入时,则要注意被骗而涉足传销。

8、对于只接受女生,且对专业没有什么要求的招聘信息,女同学一定要提高警惕,只有在对公司有确切可信的前提下才可去应聘。女同学要避免到私人场所或晚上去面试。

9、如果是通过职业介绍中心等中介机构找工作,一定要弄清其是合法还是非法。正规的职介机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政府的严格管理,收费必须开具有效的票据。合法职介机构应持有《职业介绍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等。

10、已就业的毕业生应及时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审核

各学院要按我处下发的《关于用人单位发布校园招聘信息的有关规定》,严格来校招聘单位的审核,杜绝带有欺诈、传销等行为的单位入校招聘,要确保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招生就业处

                                             二○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8412日印发